來源:安平鎮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2025/07/22
坐落于香河縣安平鎮小友垡村,李洪良、李洪彬名下證號為:冀(香政)字第43302號,面積為512.12平方米,原東鄰道、南鄰道、西鄰成廣巨、北鄰道、現東鄰道、西鄰成廣巨、南鄰道、北鄰道、登記日期為1986年8月6日的《宅基地證》遺失,現聲明該《宅基地證》作廢。
現李洪彬申請補證,我鎮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集體土地使用權人以及其他相關利害關系人可持有關資料到香河縣安平鎮行政綜合服務中心提出異議,逾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我鎮將依法為該權利人補發《不動產權證書》。
特此聲明。
安平鎮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2日